
胡海春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实习律师的N种困惑
2009-05-16 22:36:29 来源:
我就是通过实习走上律师职业的,刚开始的时候真的是很难。没有任何收入,连生存都很成问题一切都要靠自己,没人会教你,也千万不要指望别人会教什么。
回首当时的过程,真的是有很多的感慨,N种困惑。首先,是寂寞,那种可怕的寂寞是可以杀人的,但一定要忍受住,没有任何的办法。其次,是收入从何处来?实习律师是不能独立接案的,基本上不会有什么收入。自己的勤俭、刻苦和家人在经济及精神上的支持是一定不可少的。再次,是书本上的东西和实践中有很大的不同,自己该如何把握。不能放弃自己对法律的信仰,同时又要适应现实的社会,要找到最好的契合点,但绝对不能放弃自己的原则。最后,诱惑太多。律师的世界有太多的挑战,也有太多的诱惑,入了行的人都会遇到,一定要抵得住。
我记得很清楚,我独立接的第一个案子是一起伤害赔偿案。43000元的标的,我收了1600元的代理费。我当时觉得真是很多了,我很努力地做。可当事人的证据几乎都灭失了,取证的工作实在太难了。我一边取证,一边和肇事者展开艰难的谈判。一趟一趟地跑,2000元、3000元地要。边取证,边追债,前后历时近一年。当还剩12000元的时候,取证的工作也完成了(每次我开的收条都是双份,有肇事者的签收)。我代理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很欣慰的是在开庭前他清偿了全部的赔款。我即使不细算,也知道我的支出成本远远地超过了代理费。很苦,但我很高兴,我的努力有了结果,得到了认同。
我觉得如果是想以律师为自己终身职业的人,而且你没有什么关系和资历的话,那么你最初的几年就是学习和看的过程。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就是一定耐得住寂寞,要有恒心坚持下去,相信自己一定会在这行取得成功。其次,要多看,要谦虚。不管别的律师对你态度怎样,你一定要热情,要多问。再次,要把金钱、利益放在低位,不要和其他律师计较。就是一分钱没有你也要做,起码有了直接接触案件的机会,这是金钱买不到的。最后,千万不要急功近利,律师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是绝对不允许犯错的,一旦犯了,是无可挽回的。所以一定要能抵抗各种诱惑。
这是我做律师,特别是在实习的那个时候的一点心得。给各位准备做律师和正在实习的律师做一些参考吧。
最后,我想说的是:律师是一种职业,是一种谋生的手段。但绝对不能把利益作为大前提而放在第一位,这样就会使自己媚俗了。
法律不能也绝对不应该成为工具,而是我们法律从业人员共同的信仰。
我以一个法院工作人员的角度这样看待实习律师:我认为万事开头难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迈好第一步往往是成功的一半。
迈好第一步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打好业务基础。将理论知识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向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律师学习,强将手下无弱兵,要选好辅导律师,和他们交朋友,帮他们多做事,将他们的看家本领挖出来。要研究案例,对参与或旁听过的案件认真分析,对律师的辩论及庭审意见哪些被采纳、哪些被否认,深入思考,总结经验教训。2、树立良好的形象。律师是行走在法律与正义之间的使者。律师从法律角度为当事人维权,应时刻牢记这一宗旨,作为指导律师从业的指针。同时,能够坚持这一宗旨,是树立执业形象,建立与当事人的良好关系。律师要通过自己的执业行为,向社会展示自己的本领和人格魅力。3、建立一定的社会关系。在执业过程中,要尽量多地去参加社会交往,对需要法律帮助的人,尽力运用自己的业务知识为他们解忧。通过网络法律服务及社区法律服务等形式,使自己参与到更多的法律服务系统中,让更多的人认识自己、欣赏自己。这是增加案源的一个最好的方式。
实习律师的困惑多多,所以征文用了标题“实习律师的N种困惑”!这种说法确实发人深思,令人感叹。
实习律师的第一种困惑是“我没有业务做”。
作为实习律师,肯定已经取得了相应的法律知识的文凭,有些还有执业证。但是,进行律师业务仅仅有了法律知识还是远远不够的。当事人可能是将自己的成败甚至是身家性命交给了他所选定的律师,如果律师只是了解些法律知识,如何能够取得他们的信任?
这时候的实习律师只有深入到社会实践中去,进行调查研究和积累,同时也向当事人提供相当多的免费的法律服务。这个过程也是实习律师成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实习律师也宣传了自己,让更多的人了解了自己,也就是开拓了自己的市场。只要这样坚持,肯定会有所成功。当你为他人提供服务时,也是自己学习提高的过程,千万不能以救世主自居,这样客户会跑掉的。
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不知道自己是什么。
这是一个尴尬的过程,他们不知道该干什么。
你想做律师已经很久了。付出了近四个月“魔鬼式”的封闭复习、冲刺,在2002年3月30日,你步入了首次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场。焦虑等待了两个月,5月29日零时30分(司法部公布分数后30分钟)你熬红的双眼在中国普法网上看到了分数,不错,265分,过线了。
你独饮庆功酒,幸福的笑容在脸上荡漾了好多天。你每次都在最短的时间内申报有关材料,终于在半年后的2002年11月15日和2003年3月19日,迎来了你最难忘的两件事,分别领取了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实习证》。幸哉,自参加考试之日起历时一年差10天,你终于成为了准律师队伍中的一员,步入了心仪已久的律师事务所,可喜可贺,可你别高兴得太早,你还需要弄清楚你是谁?你到这里干什么?
你是谁?
你认为你就是律师在实习吗?不是。因为律师法第二条已经明确告诉你“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你认为你是实习律师吗?也不是。但你可能会据理力争,司法部的有关文件就是这么说的,但理论界和司法行政界对此称谓争议较大,因为实习律师的称谓还免不了有律师之嫌,这种称谓自然是不合律师法的。于是,就称你为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吧,这称谓冗长绕口不说,在参与办理法律或诉讼事务时还不便亮明身份。悲哉,才半只脚踏进律师之门,就迎头受了一瓢雾水,让你找不着北,不知道自己是谁。
你能干什么?
人家问你能干什么,你茫然,法律规定,别人的狗闯进你邻家咬伤了他家的小子,委托你维权时,如指导律师不在,你只能找基层法律工作者诉说。无论案件大小,你都不可以单独处理。也罢,当你领会以上精神时,你就知道该怎么干了。
从此你就成了你指导律师的影子,可形影有时也不得不离。那天,你和指导律师承办的一个重大疑难案件将要开庭,兴奋不已的你坐上了代理席,这时,书记员微笑着走过来:先生,除你们俩以外,你的当事人还委托了他的特别助理参与诉讼,法律规定……。知道了,多了一个代理人,你悻悻移到了旁听席。书记员仍然是微笑着走向你:先生,实在对不起,本案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这时你很坚强地说:没什么,咱们庭外见。
我想对你说
想了很多安慰你的话,终于还是没有对你说。只想告诉你,面对现实,超然处之,365天很快就会过去,你是明天的律师,别在这困惑的一年中迷失了自已。
如何进行实习,如何在实习过程中锻炼自己各方面的能力?都是既现实又重要的问题。笔者结合自己的一些经历谈谈感想,希望对正处于实习阶段的人员有所帮助。
一般而言,实习律师大多从事着各种各样的辅助性工作,如装订卷宗、查阅资料、撰写代理词等等。应该说,这些工作都有助于锻炼实习律师的各种能力,也是律师实习生涯必不可少的环节。尽管如此,上述工作有的属于一般事务性的,有的则是许多实习律师在学生阶段就已经受过训练,较为熟悉的,它们并不应成为实习的重点(当然,实习生往往是没有挑选余地的)。笔者认为,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实习律师可以将实习的重心放在以下方面:
注意旁听庭审过程和律师咨询过程
对于许多刚走出校门的实习律师来说,法律方面的知识并不是最欠缺的,他们较为薄弱的方面往往是实务方面的技巧。要获得实务方面的经验和技巧,必不可少的方法就是跟随律师办案。这其中,旁听庭审过程和律师咨询过程是非常重要的。旁听庭审过程有助于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以及律师辩论的要点,掌握办案的技巧,而旁听律师咨询过程则可以学习律师待人处事的方式以及分析问题的方法。需要注意的是,旁听时还应该积极动脑筋思考,有问题的时候可以事后请教指导律师,切不可听听就了事。
勤于发问
实习律师实习期间所接触的案件和法律问题是非常有限的,且涵盖的范围较窄,往往仅局限于指导律师所办理的案件。这时候,为了更广泛地学习各方面的法律知识和技巧,实习律师就需要勤于发问。实习律师提问的不应仅是与所处理的案件相关的问题,其他方面的问题如果不懂的,也应该大胆发问。通常,事务所里大家的关系都是比较融洽的,如果问题是指导律师不熟悉的,也可以向其他律师提问。要知道,与律师多多进行交流往往可以获益匪浅。
摆正心态 积极主动
许多实习律师都反映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无事可做,律师都忙于各自的事情而不愿理他们,甚至嫌他们碍手碍脚。这种情况并不奇怪,因为律师执业独立性很强,他们独来独往,习惯于单枪匹马。此时,作为实习律师,一方面应该摆正自己的心态,切不可因此感到失落而心灰意冷;另一方面更应该积极地与律师联系、交流,主动承担起工作,取得律师的好感,这样才能真正地融入到实习中,争取学有所成。
今年的一天,我到全国某十佳法院出庭后,在门口看见一位年轻的朋友手持打开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兜揽“案源”。我的脑子里不知为何,一下子就把那后生的举动与路边用硬纸片写上字、求人雇的农民工给联系到一起来了,心里多少有些凄楚的感觉。回头望去,那年轻人的身躯就像一扇开启的门一样,左右追随着出入法院的人,嘴里不住地重复着“需要法律帮助和服务吗?”
虽然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但是,想跨入律师圈子的实习律师们在哪座城市落脚,又在哪家律师事务所容身?是否符合接纳所的条件,又能否接受属地律政管理部门的附加要求,顺畅地进入实习序列,当是实习律师N个烦恼里的A、B、C……
任何一个律师都有过刚刚入道的经历,那种经历是刻骨铭心的,终生难忘的。在这种经历中,生活艰难拮据,是律师遇到的尴尬之一。
律师和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所有的政府官员和企业职工不同,几乎完全靠自己来养活自己的,不像其他人员有国家或者单位发工资,还有福利和其他的利益。律师从一开始,就要为自己的生存而斗争。
严酷的现实是不只吃饱肚子就行,律师为了能够执业,每年要对执业证书进行年审,而这种年审又是以参加一定的培训学习为基础的。年审加上培训,对于不同的地区来说,可能需要5000-10000元,这对于刚刚出道的律师,确实是沉重的负担。但是,正是这种艰难,磨炼出律师吃苦耐劳的品质,勇往直前的精神。这就如凤凰涅磐,当你突破这一道坎的时候,你才能够生存。
过了一道坎,千万不要志得意满。你能够保证了培训和年审的费用来源,决不意味着你就能够成为一个游刃有余的律师。律师行业竞争之激烈,决非局外人所能够想象的。所以,要发展就必须不断充实自己。你要配置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各种软件,不断购买书籍,不断进修。这样,你的所得,除了满足培训、年审之外,要为律师事务所留成,要为能够更好地工作投资,要广交朋友,要考虑交税、交费、摊派等等。所以,当一个律师,要有许多年是为能够继续工作而工作的。
这种困难会促使律师的奋斗,但是律师的奋斗决不仅仅是为了赚钱,为了一个职业。如果是这样,你会活得很累,会活得没有目标,活得缺乏骨气,甚至觉得生不如死。律师不仅仅是一种职业,一种谋生手段。他更是一种理想,一种人生追求,一种奋斗的境界。当你能够胸存正气的时候,你才能在面对法官、检察官、警官和政府官员时表现出一种浩然之气,会更坚定你从事律师事业的信心。
实习律师的困惑之二,是难以排遣的寂寞。暂时的经济困难,暂时的没有业务,都可以忍受。但是这种难以排遣的寂寞,却是对选择了律师职业却并没有入门的新手的最大考验。如果处理不好,这种折磨会使得你当初的踌躇满志马上变得心灰意冷甚至退出这一行业。可是如果你走过了这一段路,回头仔细想来,这正是造物主对你灵魂的拷问,是自己成长的必不可少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你会学会如何接近你所佩服的律师,向他们学习;你会学会什么时候什么事情需要人干,你是不是会默默地干这些事情;你会学着去实践,去发现自己能够干些什么法律事务;你会愿意没有报酬地为一些当事人提供服务,因为这毕竟是一个个实践的机会;你会学会宽容、学会原谅、学会合作;你会自觉地去做在他人眼里最微不足道的事情,这对于你的一生可能都是至关重要的;你可能会仔细地、冷静地琢磨他人的成败得失,从而有效地指导自己的实践。
在这个阶段,最重要的是要坚持,要实践,要奉献,要勤快,要不怕吃苦,还要有眼光。所以,在我们律师事务所,给新来律师的赠言之一就是:耐得寂寞!
|
实习律师的N种困惑(一)
赵春秀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刑庭)
我以一个法院工作人员的角度这样看待实习律师:我认为万事开头难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迈好第一步往往是成功的一半。 迈好第一步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打好业务基础。将理论知识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向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律师学习,强将手下无弱兵,要选好辅导律师,和他们交朋友,帮他们多做事,将他们的看家本领挖出来。要研究案例,对参与或旁听过的案件认真分析,对律师的辩论及庭审意见哪些被采纳、哪些被否认,深入思考,总结经验教训。2、树立良好的形象。律师是行走在法律与正义之间的使者。律师从法律角度为当事人维权,应时刻牢记这一宗旨,作为指导律师从业的指针。同时,能够坚持这一宗旨,是树立执业形象,建立与当事人的良好关系。律师要通过自己的执业行为,向社会展示自己的本领和人格魅力。3、建立一定的社会关系。在执业过程中,要尽量多地去参加社会交往,对需要法律帮助的人,尽力运用自己的业务知识为他们解忧。通过网络法律服务及社区法律服务等形式,使自己参与到更多的法律服务系统中,让更多的人认识自己、欣赏自己。这是增加案源的一个最好的方式。
王从智 洛阳开物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的第一种困惑是“我没有业务做”。 作为实习律师,肯定已经取得了相应的法律知识的文凭,有些还有执业证。但是,进行律师业务仅仅有了法律知识还是远远不够的。当事人可能是将自己的成败甚至是身家性命交给了他所选定的律师,如果律师只是了解些法律知识,如何能够取得他们的信任? 这时候的实习律师只有深入到社会实践中去,进行调查研究和积累,同时也向当事人提供相当多的免费的法律服务。这个过程也是实习律师成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实习律师也宣传了自己,让更多的人了解了自己,也就是开拓了自己的市场。只要这样坚持,肯定会有所成功。当你为他人提供服务时,也是自己学习提高的过程,千万不能以救世主自居,这样客户会跑掉的。
——《法律服务时报》2003年 第67期 A4版“律师·关注”
刘华 (湖北君兆律师事务所)
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不知道自己是什么。 这是一个尴尬的过程,他们不知道该干什么。 你想做律师已经很久了。付出了近四个月“魔鬼式”的封闭复习、冲刺,在2002年3月30日,你步入了首次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场。焦虑等待了两个月,5月29日零时30分(司法部公布分数后30分钟)你熬红的双眼在中国普法网上看到了分数,不错,265分,过线了。 你独饮庆功酒,幸福的笑容在脸上荡漾了好多天。你每次都在最短的时间内申报有关材料,终于在半年后的2002年11月15日和2003年3月19日,迎来了你最难忘的两件事,分别领取了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实习证》。幸哉,自参加考试之日起历时一年差10天,你终于成为了准律师队伍中的一员,步入了心仪已久的律师事务所,可喜可贺,可你别高兴得太早,你还需要弄清楚你是谁?你到这里干什么?
从此你就成了你指导律师的影子,可形影有时也不得不离。那天,你和指导律师承办的一个重大疑难案件将要开庭,兴奋不已的你坐上了代理席,这时,书记员微笑着走过来:先生,除你们俩以外,你的当事人还委托了他的特别助理参与诉讼,法律规定……。知道了,多了一个代理人,你悻悻移到了旁听席。书记员仍然是微笑着走向你:先生,实在对不起,本案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这时你很坚强地说:没什么,咱们庭外见。
实习律师的N种困惑(五)
张海滨 厦门大学法学院
一般而言,实习律师大多从事着各种各样的辅助性工作,如装订卷宗、查阅资料、撰写代理词等等。应该说,这些工作都有助于锻炼实习律师的各种能力,也是律师实习生涯必不可少的环节。尽管如此,上述工作有的属于一般事务性的,有的则是许多实习律师在学生阶段就已经受过训练,较为熟悉的,它们并不应成为实习的重点(当然,实习生往往是没有挑选余地的)。笔者认为,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实习律师可以将实习的重心放在以下方面:
杨武 (中科希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虽然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但是,想跨入律师圈子的实习律师们在哪座城市落脚,又在哪家律师事务所容身?是否符合接纳所的条件,又能否接受属地律政管理部门的附加要求,顺畅地进入实习序列,当是实习律师N个烦恼里的A、B、C……
王从智(河南洛阳开物律师事务所)
律师和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所有的政府官员和企业职工不同,几乎完全靠自己来养活自己的,不像其他人员有国家或者单位发工资,还有福利和其他的利益。律师从一开始,就要为自己的生存而斗争。 严酷的现实是不只吃饱肚子就行,律师为了能够执业,每年要对执业证书进行年审,而这种年审又是以参加一定的培训学习为基础的。年审加上培训,对于不同的地区来说,可能需要5000-10000元,这对于刚刚出道的律师,确实是沉重的负担。但是,正是这种艰难,磨炼出律师吃苦耐劳的品质,勇往直前的精神。这就如凤凰涅磐,当你突破这一道坎的时候,你才能够生存。 过了一道坎,千万不要志得意满。你能够保证了培训和年审的费用来源,决不意味着你就能够成为一个游刃有余的律师。律师行业竞争之激烈,决非局外人所能够想象的。所以,要发展就必须不断充实自己。你要配置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各种软件,不断购买书籍,不断进修。这样,你的所得,除了满足培训、年审之外,要为律师事务所留成,要为能够更好地工作投资,要广交朋友,要考虑交税、交费、摊派等等。所以,当一个律师,要有许多年是为能够继续工作而工作的。 这种困难会促使律师的奋斗,但是律师的奋斗决不仅仅是为了赚钱,为了一个职业。如果是这样,你会活得很累,会活得没有目标,活得缺乏骨气,甚至觉得生不如死。律师不仅仅是一种职业,一种谋生手段。他更是一种理想,一种人生追求,一种奋斗的境界。当你能够胸存正气的时候,你才能在面对法官、检察官、警官和政府官员时表现出一种浩然之气,会更坚定你从事律师事业的信心。 实习律师的困惑之二,是难以排遣的寂寞。暂时的经济困难,暂时的没有业务,都可以忍受。但是这种难以排遣的寂寞,却是对选择了律师职业却并没有入门的新手的最大考验。如果处理不好,这种折磨会使得你当初的踌躇满志马上变得心灰意冷甚至退出这一行业。可是如果你走过了这一段路,回头仔细想来,这正是造物主对你灵魂的拷问,是自己成长的必不可少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你会学会如何接近你所佩服的律师,向他们学习;你会学会什么时候什么事情需要人干,你是不是会默默地干这些事情;你会学着去实践,去发现自己能够干些什么法律事务;你会愿意没有报酬地为一些当事人提供服务,因为这毕竟是一个个实践的机会;你会学会宽容、学会原谅、学会合作;你会自觉地去做在他人眼里最微不足道的事情,这对于你的一生可能都是至关重要的;你可能会仔细地、冷静地琢磨他人的成败得失,从而有效地指导自己的实践。 在这个阶段,最重要的是要坚持,要实践,要奉献,要勤快,要不怕吃苦,还要有眼光。所以,在我们律师事务所,给新来律师的赠言之一就是:耐得寂寞! 实习律师的N种困惑(八)
要成为职业律师,必须放弃原来的工作,而律师事务所大部分都不发工资,即使发,也只有每月三四百元的保底工资,这意味着我不得不放弃有着较为丰厚报酬的工作,一切从零做起。 现在,我已经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了半年多。通过自己的切身体会和与同在实习道路上的朋友们的交流,越发感到实习律师处境的艰难,实习律师就像一个“没娘的孩儿”,少有人关心少有人问。在大所里实习,那些大律师们各自忙于自己的工作,根本没有时间去帮助你,小所里的律师自己的案源本来就紧张,想帮你也无能为力。 这种状况的形成,有着深刻的背景,在近年来法律服务市场不景气的大环境下,律师事务所的业务量确实有限,律师事务所招收律师不得不考虑你的业务背景。并不是律师事务所都没有远见,只图眼前利益,不懂得去培养年轻的实习律师,因为对培养实习律师的投入实在不能保证将来一定得到回报。一方面,一般来说,实习律师自身都不愿意和所在的实习律师事务所签订长年的聘用合同,在不很了解一个所的情况下,谁也不愿意承诺我跟你一干就是几年,这样的话,律师事务所投入了,把你培养成材了,而你实习期满或者期满后执业不了多长时间就走人,所里的投入就白费了。另一方面即使实习律师愿意跟所里签长时间的聘用合同,而实习律师将来是否能成材还是一个未知数。所里投入的风险是很大的。所以现在许多律师事务所对于付工资给实习律师的培养方式都是慎之又慎的。很多律师事务所根本就没有一套成熟完善的管理、发展体制,凑够了合伙人和执业律师的法定人数,规定了办案提成比例,大家就各自为政地干,普通执业律师只想自己的案源和收入,合伙人比普通执业律师想的多一点的只是哪些律师能给他们带来更多的收入,根本就没有什么整体、长远的规划。整个律师事务所就是一盘散沙。 我国律师法规定取得律师资格的人必须到律师事务所里实习一年才能执业。据说将来律师法修改还要将实习期改为两年。有的地方司法行政部门也制订一些律师实习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是得当的、必要的。可是在实际操作中却有很多现实的问题难以解决,按照律师法的精神,实习人员应是全职在律师事务所里实践锻炼,有的地方规定了必须持无工作证明才能办理实习证,实习律师不同于执业律师,不能单独办案,即使有案子可办,也存在着法律上的障碍。我们能不能效仿一下国外的律师实习制度,在实习期间给实习律师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扶持,这样,既能让有志于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安心在律师事务所里学习锻炼,又让律师事务所在不增加经济负担的情况下补充法律人才,实现律师事务所和实习律师的双赢。 |
随后,他听从法学家给他开出的“药方”,在法学理论上下功夫,而不是急功近利地只钻法律条文。现在,他在本地区已经成为小有名气的律师。他的法庭辩论以见解独到、分析深刻而出彩。谈到成功之处,他深刻感受到,法学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绝对不能急功近利,只有踏踏实实地打牢基础,才能在应用中游刃有余。
在很多人眼里,律师可是一个吃香的行业,处处受人尊敬(对此我承认,当我把成为律师的消息告诉亲朋好友时,受到一致赞扬),令人向往,意味着金饭碗、社会的上层人物……可圈外的人看到的都是这个行业中的佼佼者,成功律师的光芒作为一名刚刚拿到执业证书的我,在律师事务所却度过了充满困惑、不安、迷茫的8个月。由于没有经验,没有众多的社会关系网,我这个新执业的律师遇到了种种困难。
首先是没有案源,这一行和医生一样,是靠口碑、靠名气、靠精湛的专业技能吃饭的,越是大律师,或在某一专业领域小有名气的律师,当事人越是排着队地找上门。而刚刚入道儿的既没有经验又没有过硬技术的年轻律师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生存压力。刚进律师所,我所做的事情无外是给老律师拎拎包儿,做做案头工作,再不就是为一些小案件跑跑腿儿。原以为大学法学院毕了业,就能胜任律师工作,事实上,很多的合同样本我以前根本没有见过,各种各样的文书连名称都没有听说过,很多的判决书怎么也看不懂。这时,我才发现,和我以前在学校中天天讨论的案例分析相比,律师事务所中实际接触的案件要复杂得多,有的案子标的虽然不大,但是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往往需要律师们集体讨论,由此体会到,原来当律师光有个文凭是远远不够的。
初为律师,给我感受比较深的是,律师在实际办案的过程中所遇到的很多事情是在书本中学不到的,需要律师对案件发展有准确的把握和较强的适应能力,这是我第一次代理一个离婚案件给我的经验。这对夫妻已经反目为仇,并且都不敢回家,生怕对方用一些暴力手段对付自己。由于男方将财产已经实际控制,为防止其转移、变卖财产,女方要求诉前财产保全。我作为女方的代理人向法院申请扣押双方所拥有住房的房产证,以防止男方私自将房屋出卖,办理过户手续。法院接受了我们的申请,但在执行保全措施时,承办此案的法官只上门将房屋门上贴了封条,并未采取其他保全措施。我向法官建议,应当下裁定通知房地局不予办理过户手续,但未得到采纳。为防止出现意外,我只能让当事人及其家人自己到房地局交易大厅守候。结果对方真的领着买房人到房地局办理房屋买卖手续,为此,双方在交易大厅门外大打出手。事后委托人让我也注意安全,以防对方找我的麻烦。我作为代理律师,对于发生这样的事非常遗憾,同时,律师的职责告诉我,我应当为委托人争取她的最大利益。然而,此事我至今仍然认为,如果此案的承办人员能够认真考虑律师提出的意见,也许这样的事情本就可以避免。
虽然一上岗就遇到了种种困难,但我还是有信心干好律师这一职业。我认为,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法制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我为自己作为13亿人中只有15万执业律师中的一员感到自豪,同时也为自己的努力能够为大众普及法律知识而欣喜、满足。
客户希望听到律师说“行”,更希望听到律师说“不行”,但最希望听到还的是律师说出“怎么行”。
这是经历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把自己推销出去的律师作出的一个总结,但还远难以应对律师与客户谈判过程中的种种变幻。
那么,究竟什么是律师成功谈成业务的点金之术?北京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委员会就此问题组织了专场沙龙,邀请到北京嘉诚泰和律师事务所马慧娟律师、北京中伦京通律师事务所张学兵律师、北京同达律师事务所刘红宇律师、北京中业律师事务所巩沙律师参加。
年轻律师如何迈开自己的第一步,这至关重要。我想可以考虑以下途径:通过适当的广告,比如建立网站或者个人主页,通过对所在事务所以及个人的简介,向社会推荐自己;在相关媒体上发表专业论文,让潜在的客户知晓自己的专业特长。
当机会来来临的时候,怎样抓住它呢?我想强调一点,目前,律师业务种类日益庞杂,因此,一定要意识到在某一个领域内发挥专长的重要性。考虑到生存问题,不必要把自己固定在一个专业之内,中国的法律还没有深入到一个律师只做一个业务,但是也不能太杂,有两三个就够了。
如果在价格问题上没有太大的争议,客户对律师最终的取舍依据将是其对律师的总体印象。那么,律师需要向客户表达的就是自己是不是客户想要聘请的那种称职的律师。什么是称职,什么是不称职,我认为,这取决于律师对有关法律问题的反应速度和判断准确度等。
一些律师的做法我不敢苟同,他们认为,第一次与客户谈,不能对客户“全盘托出”,否则意见都说出来了,如果客户选择了别的律师,自己的劳动就成了徒劳。
我的体会是,对于大多数执业律师,把法律问题真正说清楚并不是很困难,往往A律师可以得出的结论,B律师也可以得出。所以,比较准确地、客观地,把解决问题的方案提供给客户,哪怕这一单业务暂时没有得到,至少可以给客户留下了一个比较好的印象。有的律师能拿到某一项业务,但是做完这个业务以后,就没有业务可做了,因为这个律师没有得到客户内心的尊重,这样的律师与客户的关系显然不能长久。律师能够在案件结束以后,给当事人留下比较深刻的印象,那么,可能多年以后其再遇到案件的时候还会再来找这个律师。许多公司的法律顾问业务也是这样得到的。
在现在的竞争比较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开拓市场确实比较难,但是难归难,只要方法正确,总会向好的方向发展,上半年只有一个客户,到下半年,经过努力有了第二个客户,随着年限的增长,客户必然也会增长。事实上,留住老客户确实是一个好的发展方向。
马慧娟:知己知彼 百战不殆
作为一个律师,如果希望尽可能的赢得每一次谈判的成功,究竟需要什么样的素质和条件呢?
我认为,首先重要的是积极的谈判心态,积极和乐观的心态是一种品质但也是一种习惯,培养这样积极的心态将受益无穷。与积极心态相关的品格就是自信心,对所要做的事情应该表现出十足的信心。
其次,还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一个优秀的律师谈判者也应该是不管遇到的事情有多糟糕,也应该保持冷静。处惊不乱是必须的。
那么,律师如何面对具体的谈判呢?
首先,充分的准备工作是赢得谈判成功的重要前提,也许有人觉得,一个天生的辩才不一定要事先很多准备工作,我对此存有疑义,我认为,如果有可能的话,任何时候都不要打无准备之仗。有可能的话应做一次假想的练习这样到真正谈判时,就会发挥得更好。
第二,在谈判中要善于发现,谨慎答复。在谈判中,“多听少说”是比较明智的办法。
当然,倾听当事人介绍的同时还要认真研究其提供的相关的资料,并在此基础上运用发问的技巧。发问的内容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事实的发问,问清楚事实,明确事实的性质。另一方面,要问清楚当事人的目标和期望值。通过这样的发问可以判断当事人的要求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的话,如何说服他改变自己的目标。
经过上面的了解和发问以后,就应该到律师发表意见的时候了。律师的意见应该是谨慎而有弹性的。一定不要把话说“满”,不要对客户打保票。
第三,律师在谈判中不能无原则的迁就当事人。我认为,律师对于客户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要求学会放弃也是一种积极的进取。
另外,我想针对女律师谈两点建议。第一,除了注意衣着、言谈、举止外,最好在自己和客户之间保持一个“美感的距离”,尽可能避免与客户谈论案件以外的事情。第二,不要诋毁自己的同行。对同行的维护就是对自己的尊重,同行对痛恨的诋毁,也是对自己的伤害。
律师与客户的谈判确实有一些经验和规律可循,但每个律师不可能采取同样的方式拓展业务,律师应该根据自己的情况在不同的谈判中制定不同的战略。
首先,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律师必须意识到自己的业务应该向着更加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争取谈判的成功还要充分考虑到每一个细节,主要应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就是个人的性格。要充分发挥自己个性中的优势,避免劣势,并且注意培养积极、自信、乐观的心理状态。
第二点就是了解委托人的情况。律师最好不要一见到客户就盲目打保票,但是,有的委托人确实需要律师为其树立信心,这种情况下,律师要把握好尺度。
第三个要了解市场需求和当事人的心理变化。所谓市场需求就是有些市场律师已经参与的比较成熟,一般这种市场他对律师的要求比较高;有些市场可能还没有开拓的特别好,这样的市场竞争相对来说没那么激烈。选准市场对未来的发展很重要。说起当事人的心理变化,需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几次接触才可能形成。如果律师没有注意客户的心理变化,并作出有针对性的调整,这个业务有可能也谈不成。
最后一点就是心理状况,根据成功心理学,要做大事要急功近利肯定不行,一定要有一个积累,但是这个积累不一定是看得见的。我的体会是,很多事情要耐得住煎熬,但决不是消极地等。
与客户谈业务的过程,其实并不简单,不是律师跑到客户那做推销,第二天就能得出把业务拿过来或者没拿到的结论。有一些业务需要跟踪的时间非常长,我最近谈成的一单业务跟踪的时间就很长,大概有一年,从没有立项我就开始和他们谈。在这个过程中,律师需要与客户不断地增进了解,还要善于抓住期间的机会去获得客户的认可,我跟踪这单业务以来,每次有机会出差到客户所在地都要亲自去看看,到后来还为客户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当然,这个过程也许很漫长,而且充满了与其他律师的竞争,但是,不要轻易放弃。
一些年轻的律师,在和客户谈的时候,可能真的感觉是力量很薄弱,一个小案子,客户可能认为你收费太高,大的业务客户又认为你没这个能力,在这两难的过程中,刚入行的律师很难施展。我认为,年轻的律师首先应该加入一个团队,而且在加入这个团队之前要给自己一个专业定位。加入之后,律师要学习其他的律师是如何拓展业务的,甚至有的时候要学会把这些团队中的其他人放在前面去介绍,告诉客户自己是这个优秀团队中的一分子,用这种方法去拿单子。
亲和力也是律师谈业务中非常重要的优势。随着市场竞争的规范,法律观念对于企业的经营者越来越深入,所以律师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律师在谈判的时候可以温文尔雅的把想表达的问题表达出来,细致、亲和力,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都是律师在竞争中可以用的。比如,在谈判中听和表达都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要耐心地听客户正确的和不正确的表达,涉及的法律问题听清楚了,应以尽量简短的语言为客户作出归纳和分析,这个过程是给客户树立信心的过程,有时也是让客户更正错误观点的过程,语言不能太死板,也不能太教条。
拿到了一单业务,不是工作的结束,而是工作的开始,律师只有认真对待,持之以恒下去,才能形成良性循环。
律师的实习期是律师从取得准入资格到正式执业之间的必不可少的过渡期,实习是一名欲正式执业的律师从单纯掌握法律基本理论到应运于司法实践不可或缺的衔接方式,也是律师接受职业训练并初步掌握实务操作技能、获取执业技巧的重要途径。律师实习制度的建立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但是在现行律师法中,却远远没有得到重视。
律师实习制度现状堪忧
关于律师实习的规定,常见于律师法第八条和司法部的《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第四条至第八条。律师法把“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作为领取正式执业证书的条件之一予以规定,司法部的《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规定律师实习是律师领取正式执业证书的前提步骤。
可以看出,不论是律师法还是司法部的规章,都没有把律师实习作为完善我国律师准入制度、提升律师执业素质的基本制度看待,仅仅是作为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程序条件来对待,缺乏实体制度规范。
律师实习制度在法律法规中的缺失,导致律师从理论到实践、从法学理论到律师实务、从外行到内行过程中出现、断层。律师在入门前缺乏统一的、规范的、有针对性的实务训练,使律师执业方式、习惯统一性的形成和职业文化的积淀处于自发、无序状态,难以形成统一的、主流的律师职业文化,影响律师整体执业素质的提高,对律师业的长期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从律师实习的实际操作情况看,由于只是规定办理正式执业证书必须“在一个律师事务所连续实习一年”,并不关注律师实习的实质内容,因此有的实习人员只是到主管部门办理了实习证,但是根本没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或者虽然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但因所在律师事务所业务量缺口大、办案质量不高,又没有专人负责指导,使实习人员难以得到较为系统的锻炼,实习质量难以保证。
总结起来,现有律师实习规定在实践中凸显的主要问题有:(1)律师实习基本处于自发、无序状态,缺乏统一的组织安排;(2)律师事务所没有接纳实习人员的机制保障,缺乏积极性;(3)实习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忽视,缺乏保障机制;(4)实习指导的实务内容是随机的、不确定的,缺乏系统性、规范性;(5)指导实习的律师指派机制不够完善,指导律师的社会责任缺失;(6)实习鉴定水分多,缺乏监督,难以成为实习结果的真实反映;(7)主管机关的检查监督无法到位,监督缺位。
建立完善律师实习制度的构想
实习律师是律师发展的生力军,重视培养实习律师是提高律师整体素质的重要步骤,是律师职业的主流文化承继流传并发扬光大的重要途径,律师实习应当在整个律师制度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应当成为律师准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此,应当在修改律师法时将律师实习作为重要的制度予以规定,从而改变仅把律师实习作为申领正式执业证书的条件予以规定的现状,建立完善系统的律师实习制度。具体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律师实习由地市级律师协会负责安排实施,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监管
基本思路是:充分发挥律师协会的作用,充分利用并统一协调律师协会掌握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资源,改变过去律师实习单打独斗的局面。
做法是:通过司法资格考试并申请实习的人员,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地市级律师协会申请安排实习,由律师协会统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安排实习。
接受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及负责指导律师由律师协会通过公开程序选定,并由律师协会将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及指导律师名单列入资料库,由律师协会根据实际情况从资料库中指定或由实习人员自主选定,对于入选的指导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应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同时律师协会应制定详细的实习培训指导计划和评估标准,供实习律师和指导律师参照使用,而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则负责对实习律师的实习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律师实习实行统一的律师实务培训和司法实践相结合制度
律师的实习期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前一部分为律师协会组织的实务培训。内容应针对律师职业的特点进行,侧重于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的执业技能等方面,由律师协会组织有经验的资深执业律师阐释讲解。后一部分为司法实践,侧重律师实务操作,由律师协会安排的实习指导律师具体负责,主要内容就是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办理各类案件。实习律师通过广泛接受资深律师的言传身教与指导律师的单独指导相结合,可以广采众长、集思广益,避免因局限于某一位指导律师所接受的知识和技能单一的局面。
律师实习实行指导律师(导师)负责制和实习基地定点制度
律师协会应从注册的执业律师中公开选定符合条件的律师作为实习律师的导师,向社会公开宣布,并接受社会监督。被律师协会指派的导师,应制定详细的实习指导计划报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并负责实习计划的落实和对实习律师进行全面指导。
具有符合规定数量的实习导师和其他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向当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申报为定点的律师实习基地,协助、监督实习导师完成指导实习律师的工作。对于被选定的导师和定点实习基地,应规定一定的奖惩制度,对于完成实习指导任务突出的导师和基地,律师协会应给予适当物质或精神奖励;对于不履行职责或拒绝履行职责的导师或基地,律师协会可以取消导师资格和定点基地资格并向社会公布,以视惩罚。实行导师负责制和定点实习基地制度,可以加强实习导师和接受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的社会责任感,避免实习律师“无人管”放任自流的现象。
律师实习的活动内容定期向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申报
对于实习律师的实习活动内容和指导计划的完成情况,实习律师应如实记录并应按月向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申报,以作为实习结束后进行综合评估的依据。
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发现实习律师不定期申报实习活动内容的,或实习律师申报的实习活动内容与制定的指导计划存在重大差异的,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有权要求实习导师和实习律师予以说明、更正,并作为实习评估的重要因素予以考虑。根据事先公布的评估标准对实习律师的实习活动进行综合评估,并作为颁发正式执业证书的重要依据。
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制定律师实习的考核标准并予以公布
该标准参考职称评定的做法可用分值体现,应当是硬件分值和软件分值各占一定比例。其中,硬件包括实习律师接受培训的时间量、完成的工作量(案件数量或工作时间量)等,软件包括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敬业精神、服务态度等。
综合评估由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组织资深律师组成的评估委员会负责,评估可以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层次。经综合评估不合格的,应适当延长实习期继续实习,直到综合评估达标为止。
实习期的规定只规定最低限度即可
目前的律师实习期,规定为一年。从实行的情况来看,有人主张时间太短,理由是一年的时间难以保证实习律师能够掌握律师执业的基本技能,主张延长为两年;也有人认为时间合适,理由是实习律师已经通过司法考试,具有了一定知识和能力,再经过一年的实习就能独立办案,时间已经够长了。笔者建议,实习期的规定只规定最低限度即可(如不少于一年),至于何时结束实习应取决于实习的综合评估结果,而不是一个固定时间。
由于实习期的规定与实习结果没有必然联系,造成实习律师“等待”实习期过去的现象。将实习期规定与实习评估结果挂钩以后,实习律师和实习导师的对待实习的重视程度会大幅提高,实习走过场、熬时间的现象将会消失。
实习律师在实习期间应取得劳动报酬
实习律师的实习虽是在实习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的,但是也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应当有权利取得一定的报酬。
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制定相应的指导意见,保障实习律师取得报酬的权利。一般可以规定律师事务所给予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报酬,以免除实习律师的后顾之忧。
实习律师的飞跃:从依赖到独立
--------------------------------------------------------------------------------
中国律师网 2003-12-25 12:56:13 墨帅
每一名执业律师都有过实习的经历。而从实习律师到执业律师这一角色的转换,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换证”问题,它实际上是一个质的飞跃,而要完成这个飞跃,从业务上和心理上真正成熟起来,独立起来,往往还需要经历一定的阵痛,或者说,经历一个深入思考和检查的过程。
大凡实习律师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对指导老师的依赖性太强。回想当初,我跟着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律师实习,那可真是自己律师生涯中的一段幸福时光:案源不用愁,指导老师社会关系广泛,业务很多;办案不用忙,很多关键性的工作指导老师都已经做好了;风险不用担,无论案子胜败,指导老师都能很神奇地使当事人对律师的工作表示认同。那时的我,所能做的也就是给指导老师打打下手,凡事都有老师扛着,对案件缺乏自己独立的思考和运作,甚至把每一次外出办案都当作是免费出游,办起事来敷衍、浮躁,缺乏责任感和主动性。很快,一年的实习期满了,我也如愿以偿地领到了大红烫金的执业证书,自然是兴奋不已。
这天,指导老师把我找去,准备把我实习时尚未办结的一个案子交给我独立去完成。该案是一起产品质量纠纷,我们的委托人从一个体商贩处购置了一批质量不合格的皮鞋,遂诉至法院要求退货及赔偿。案子已经开过庭了,老师这次想派我去给法庭送交一双与本案有关的皮鞋用以质量鉴定。我当时正值踌躇满志,心想不就是送双鞋嘛,也未细问详情,便领“鞋”而去。
该案是在青岛某法院审理,到了青岛,我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先去著名的栈桥饱览了一番海滨秀色,又美餐了一顿海鲜,等到下午一上班,便拎着鞋盒子上法院了。没想到主审法官见到我后,说我来一趟不容易,不妨把对方当事人叫来当场质证一下。被告来了以后,先把皮鞋里里外外查看了一遍,然后直接问我,这双皮鞋是不是他销售给原告的皮鞋?我当时不假思索地说道,当然是了。被告立刻像抓住了什么把柄似的,说我胡说,并指出原告在诉状中明确提到,被告卖给她的皮鞋都是长了霉点的旧皮鞋,而我带来的这双鞋却簇新簇新的,没一个霉点。我赶紧拿过皮鞋也检查了一番,果然如此。我的头登时懵了,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双鞋真不是被告卖的?或者是原告在诉状中有点夸大其辞?还是这双鞋原本就只是拿来与被告所卖皮鞋进行对照鉴定的样品?哎,我真后悔临来时为什么不跟指导老师问清楚了,当时身上又没手机,无法和老师联系。看到我无言以对的窘态,被告更来劲儿了,竟然说,我是向法庭提供假证。法官一看这情形,便对我说,你先回去吧,这双鞋无法作为有效证据。于是乎,我又灰溜溜地拎着皮鞋打道回府了。临出法庭门时,我恍惚中听到被告恶狠狠地说了一句:“真蠢!”我当时心里只觉得,他骂得好,骂得对!
我初为执业律师时的第一次独立办案就是以这样“耻辱”的结局而告终。但也正是这次经历给我上了一堂很好的人生之课。我开始真正反思自己从事律师职业的态度问题。从这次教训当中,我明白了做律师就必须本着对自己负责,对案件负责的态度,办案时要认真细致,勤勉尽责,做好准备工作。更重要的是,在执业之初,一定要努力摆脱依赖性,锻炼自己独立处理问题的协调和应变能力。律师办案,靠的就是自身所具备的过硬素质,才能成为一个真正合格乃至优秀的律师。
从依赖到独立,这不仅仅是一种业务上的独立,更是一种人格上的独立。毕竟,优秀的律师不能仅仅是一个按部就班的工匠,他应当学会独立的思考,独立的解决问题,这应当是优秀律师的一项特质。
新人,月薪一般在一千到两千之间。涉外律师事务所可能会稍微高些,但是也就两千多一点。有些小事务所也会开不到一千的低价。
对于薪水,不要抱太高的期望。某家上海滩赫赫有名的事务所要求签5年约,5年之内都是1500,如果想跳槽的话,付一万的违约金。
对于某些“海龟”派,即使是从英国前5名法学院毕业的硕士生,回来后初进事务所,面对的也是1500的薪水。
那么什么时候会涨工资呢,那就熬个三四年,等你通过了司法考试,有了律师执照,开始独立办案子的时候,就迈入了中产阶级的行列了。
律师这个职业,需要经验,需要资历,需要勤奋,需要努力,才能让自己的钱包鼓起来。新人们,最需要的是时间,最需要的是学习。
现在上海滩上挑大梁的是些资深名律师,崭露头角的是92、93届的法律专业毕业生,他们的年薪,一般都在十万元以上。当然这要因人而异。
建议:
⒈在学习期间得找个好地方实习。如果实习单位是个大公司,实习经历可以为你的求职简历增色不少。
⒉工作的确不好找,但也不要太担心,信心和平常心都很要紧。最好找个适合自己和自己喜欢的工作。
⒊学好英语很重要。有的公司的笔试,纯粹就是考英语。面试也要讲很多英语,听、说、读、写要全面些。当然光英语好也没用。最好还要有经济和管理学科的背景最好。
⒋学业成绩要优秀,因为它关系着择业。一般来说,能首先搞定工作的基本上都是成绩优秀者,尤其是综合成绩在班上前5名的。
⒌要有真本事。外语好、基础好、思路清、性格开朗,这是受多数用人单位欣赏的共性。
另外,求职不要把身价估得过高,一般的中资所月薪不过1500-2000元,外企也就是3500元上下。但工作时间是很长的,一般外资所和涉外所每天都在10小时以上。
- 大家都在看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2011年末的年终奖是首次发放,根据新个税法税率以及级次级距的变化,纳税人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